个人所得税扣缴新规


      8月31日,备受社会关注的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终于通过了!

      新个税法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,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最新起征点和税率。【国家税务总局】新个税法规定,自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,纳税人的工资、薪金所得,先行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5000以及专项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,依照个人所得税税率表(综合所得适用)按月换算后计算缴纳税款,并不再扣除附加减除费用。

      那么我们来看看如何操作?

      10月1日起执行5000元的费用扣除标准(俗称起征点),指的是扣缴单位10月1日后实际发放工资时适用5000元的新标准。按照税法规定,扣缴义务人支付工资计算税款后,次月15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扣缴申报。

      综上,扣缴单位10月1日后向纳税人发放的工资薪金,按照5000元/月的费用扣除标准计算个人所得税。也就是说10月1日之前发放的工资还是适用3500元的新标准。我们来进行举例说明。

      【例1】王某2018年10月10号拿到工资(不管哪个月的工资),那么单位就应该在11月15号前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这笔工资对应的个人所得税,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应该适用5000元的新标准和新税率。

      【例2】王某2018年9月25号拿到工资(不管哪个月的工资),那么单位就应该在10月15号前(10月份因为国庆放假,申报期将顺延,具体顺延时间以当地税务局公告为准)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这笔工资对应的个人所得税,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应该适用3500元的旧标准和旧税率。

      从以上2个例子中可以看出,工资在10月1日之前跟之后发放,个税起征点是不同的。从纳税筹划的角度来说,10月1日之后发放工资,能为员工节省不少个税。

      除了个税起征点提升至5000元,我们再来欣赏下在工资不变的情况下,我们每月的个税能节省多少呢!

新旧个税实施后个税省多少?

 

 

 

单位:元

扣除五险一金后月收入

以前每月缴税

现在每月缴税

每月省

1080-3500

0

0

0

3600-4500

3--30

0

3-30

4600-9000

33--545

0--190

33--355

9100-35000

565--6870

200--4840

365--2030

      从上图可以看出,个税起征点提升到5000元之后,我们的个税可是节省了不少啊,节省出来的钱我们又可以吃上几顿饭了!这可要归功于我们伟大的中华民族,同时也预示着人民过上了更富裕的生活了。但是新的变化也为我们财务人员带来更多挑战与学习,此次工资的核算,我们财务中心必定会提前钻研新政,细心为大家核算工作,让大家都能享受这一好福利!